我院召开会议传达中央关于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文件精神
文章来源:作者:点击数: 次发布时间:2009-02-06【字体:大 中 小】
2009年1月22日,唐华俊副院长主持召开了我院京区所及机关各局领导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文件精神。13个京区研究所所领导、外事管理人员及机关各局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唐华俊副院长在会上指出,各单位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两办规定”的重要性、严肃性,坚决执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唐院长要求,一是全院要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8]9号);二是全院各所及机关各局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把好审批关,要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特别是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先行审核,从经费上严格约束;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我院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重点查处虚报出国(境)任务,通过购买邀请函骗取批准,擅自延长出国(境)外停留时间,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等案件。各级领导干部要明确责任,带头严格执行外事管理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格自律。
国际合作局局长张陆彪在会上传达了农业部牛盾副部长及国际合作司王鹰司长的讲话精神,并且结合实际提出坚决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包括严格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边境城市开会,不得组织旅游;各部门在经费审核上,不得报销因私护照出国人员的全部费用等。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主动性。要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要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要通过专项工作加大宣传教育,督促各单位成员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中央有关政策和外事管理规定,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带头遵守因公出国(境)的各项规定;各级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并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