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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作者: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09-23【字体:

【摘要】|关于申报2009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根据国家外专局《关于申报2009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08]142号)精神和引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申报项目应与国家、行业部门、地区的科研、示范、推广等重点项目相结合。
  1、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集中引进专家、成果示范推广等引智资源,重点支持粮食丰产工程、动植物育种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方面的引智项目;支持实施“一村一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养新型农民等方面的项目,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2、加大对农业节能降耗、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物种多样性等生态建设类项目的申报力度,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
  3、重点支持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      
  二、项目分类
  2009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主要包括常规项目、重点项目、独联体及东欧项目和示范推广项目四类。
  三、申报要求
  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必须将相同专业内容的项目进行整合,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最多不超过3个,尽可能避免“小而散”和重复申报,争取有限的项目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
  1、常规项目、重点项目、独联体及东欧项目按照《2009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其中: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分别在项目申请表封面和附件1的备注栏中注明“独联体”字样。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根据2009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写。
  2、所有项目在申报时需经本专业3-4位相关专家论证,并在“国内专家对本项目的评审意见”栏签署意见,无专家论证意见或未加盖单位公章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3、申报国家重点资助的项目需符合《关于重点项目说明》(附件3)的要求,并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四、项目经费
  常规项目的资助标准为每人不超过3万元(含国际旅费及国内食宿交通费等)。申报示范推广项目的,本单位资金配套比例不得低于1:1。
  五、申报时间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本通知和附件要求于2008年10月10日之前将申报表格(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一并报我院国际合作局。有关申报表格请从中国农业人才网(网址:www.agrihr.gov.cn)下载。
  六、其他事宜
  请各项目单位抓紧执行2008年度的引智项目,并将2008年度引智项目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总结材料包括①《2008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或《2008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示范项目)执行情况表》;②《项目执行总结报告》;③《聘请专家项目经费决算表》或《示范推广项目经费决算表》;④专家来华国际机票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一式两份并要求电子版。对未按时提交工作总结的单位,将不受理其2009年度申报的项目。
  附件:
  1、2009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2、2009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示范项目)申请表
  3、关于重点项目的说明


  联系人: 张凤荣      
  电 话: 82105696   
  传 真: 62174060
  邮 箱: zhangfr@mail.caas.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