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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国际农业磋商小组(CGIAR)的合作将上一个新台阶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国际合作局贡锡锋、冯东昕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5-12-23【字体:

【摘要】|我国与国际农业磋商小组(CGIAR)的合作将上一个新台阶|

    受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委托,章力建副院长率中国代表团于2005年12月4日-11日出席在摩洛哥马拉加仕召开的第五届国际农业研究磋商小组成员国年度大会,出席大会的有12个国际组织成员和54个成员国代表团近1000人。中国驻摩洛哥大使馆程涛大使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至2015年CGIAR科研重点和优先领域、CGIAR管理模式和改革方案等;并提出二个CG各中心的下一步联合行动项目“农业与环境”和“农业与健康”。
    中国代表团支持CGIAR科学委员会提出的2005年至2015年的5大科研优先领域,特别是关于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领域,认为:CGIAR作为国际农业机构,应及时了解成员国关心的研究领域,配合成员国家的优先研究重点,这对于扩大CGIAR在成员国的影响,获得更多的经费支持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CGIAR要重视发展中国家成员农业科研能力建设的投入,发挥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有效的服务,促进成员国农业科技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代表团在会议期间,与CGIAR秘书长、国际马铃薯中心、国际玉米小麦中心、国际水稻研究所、国际植物遗传资源研究所、国际灌溉研究所、国际粮食政策研究所以及国际畜牧所的领导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向他们提出“国际农业研究中心在中国的联合行动计划”,重点利用设在我院的7个国际组织办事处,集成优势、瞄准国家在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及动物重大疫病等方面的重大课题,与我院相关研究单位共同申报国家和国际项目,在此领域的研究既有前瞻性、又有可操作性。 我们的提议得到了国际农业研究机构的广泛认同,CGIAR决定2006年3月底在我院召开“农业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研讨会”,届时,有关国际中心的领导和专家以及CGIAR总部的领导将出席研讨会。
    我国是国际农业研究磋商小组的重要成员国之一,代表团根据与会方案和目前我国与CGIAR的合作现状及CGIAR的改革情况,表示中国政府仍将一如既往地积极支持CGIAR在全球范围内的农业研究和推广工作;作为发展中农业大国,我国也需要与CGIAR通力合作,充分利用CAIAR在资源、人力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加快农业科研和成果转化的步伐,服务于“三农”;中国与CGIAR建立和保持友好伙伴关系的过程是一个双赢的过程。
根据国际组织和与会代表的要求,2007年CGIAR的年会,希望在中国举办,我代表团表示欢迎CGIAR在中国举办年度大会,在请示国内相关部门批准后,将正式答复CGIAR。这将对我国与国际农业科研机构的进一步合作及提升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将有很大的促进。
    会议期间,代表团还向参加国际马铃薯中心理事会的宋健同志汇报了大会的情况,及我院与CGIAR合作的总体思路和在我国建立CIP亚太中心的进展。宋健同志对加强与CGIAR的合作表示肯定,并将全力支持在我国建立CIP亚太中心。